2月11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厅了解到,该厅近日联合自治区教育厅、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卫生健康委共同印发《宁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全区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动态分级与差异化监管新模式,全链条保障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办法》,我区将按照“一校一档”原则,为学校食堂建立专属的食品安全管理档案和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档案将动态归集从许可信息、日常监督检查到社会监督、投诉举报等全过程的信用信息,为实施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筑牢数据基础。
按照《办法》,我区将对学校食堂实行年度12分信用记分制度,并依据每学年的最终得分,将其信用风险由低到高划分为四个等级:信用风险低、一般、较高和高。这一记分方式如同为每家食堂绘制出动态的“信用画像”,使风险状况一目了然。
对信用风险低的食堂,监管部门将以远程“互联网+明厨亮灶”非现场巡查为主,做到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较高的食堂,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和现场检查频次,进行重点监管。对于信用风险高的食堂,市场监管部门将通报并会同教育等主管部门开展联合风险会商,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彻底整改,从而确保监管资源精准聚焦于风险环节。
《办法》还强化了信用约束与联合惩戒的合力。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将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并推动学校启动退出机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合力,倒逼学校及承包经营者持续规范经营行为。
据悉,截至目前,全区已有1805家学校食堂、51家承包经营企业、404家大宗食材供应商建立信用档案。这一举措标志着宁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正向信用化、精准化、智能化转变,将有效激发学校高标准管理、高质量服务的内生动力,构建长效共治的校园食品安全防护网。(记者 陶涛)